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体艺〔2006〕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全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不断完善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制度,大力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就我市2008年苏州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增设游泳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项目:50米游泳(选测类项目)
二、考试对象:
凡2008年苏州市区学校在籍初中毕业生,(现初二学生)身体健康,有一定游泳技能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由各校负责本校学生的报名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需打印件)报名时间:6月18日~21日,6月22日交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逾期不予补报。
四、考试规则及标准:
1.游泳出发方式不限、泳姿不限。
2.考生在规定的泳道内游完全程。
3.途中可在池底站立,但不准在池底跨越或行走、拉水道线和干扰别人游进。
4.考生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手蹼、脚蹼等)但可以戴护目镜。
5.考试每人游一次,当受测者到达终点用手触壁时停表,使用电子秒表,登记成绩以秒为单位。(小数点后不计)
50米标准
A级
B级
C级
D级
男
1分20秒
1分50秒
2分10秒
2分11秒以后
女
1分30秒
2分
2分20秒
2分21秒以后
注:考生游完全程发给成绩证明,(学校集体成绩表)达A级标准考生2008年可减少一项选测项目考试,达其他等级的考生2008年仍可参加三个项目考试,也可将游泳成绩作为一项选测项目考试成绩,2008年只需再参加二个项目的考试。
五、考试费用:
考生只需交纳游泳场馆门票费每人5元,不另收考试费。2008年仍按当年有关标准交纳考试费。
六、考试时间:2007年8月上旬(具体日程由体育考试组织部门确定后在放暑假前通知学校)
七、考试工作要求:
1.各校应认真组织,在报名工作中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同时做到充分了解报考学生游泳的水平和能力,以免不测情况的发生。
2.各校应对报考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把好考生资格关,严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如有上述情况出现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对报考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在游泳池外的任何场所练习游泳,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考生参加考试往返途中的安全。
4.学校负责考生的组织和通讯联络工作,考试当天学校需派专人带队,考生凭学生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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