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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时间:2022-01-27 作者: 来源:顿格文库

  人民司法工作,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司法工作之健全与否,对于维护生产建设、安定社会秩序、巩固革命胜利,关系甚钜。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h3)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xx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

  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

  “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x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标语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

  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

  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xx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x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xx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

  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x~20XX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

  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

  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xx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

  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x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代理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xx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1件。

  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

  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xx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

  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xx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

  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xx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投资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纵观彝县20xx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h3)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二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争先,全市争一”的工作目标,以“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抓手,牢固树立“争取领导,借力发展,主动作为,务实创新,求为谋位”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三敢”、“四同”的工作要求,自我加压,高位求进,有力地推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快速发展。

  一、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借助依法治县平台,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创新形式,拓展载体,实现“法律七进”工作深入发展。11月18日,全市依法治市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我局作了交流发言。

  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印发了《**县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县201x年依法治县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责任、要求。4月22日,在东河镇召开了全县“法律七进”工作推进会。高标准打造了14个县级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今年6月和9月,县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县依法治县办对全县“法律七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建立了周报表、月总结制度,实行工作开展常态化。

  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构建了学法用法“四化”机制;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总结提炼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三养”;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全力实施“四大”工程,创新提出了“三进三到”普法模式;在“法律进寺庙”活动中,落实寺庙法制宣传“4321”工作机制,开展法律读物进寺庙活动,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觉学法守法;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重点加强改善民生、依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探索出“三线一点”社区治理新方式;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以“三个提升”为目标,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在“法律进单位”活动中,建立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四个制度”,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继续深化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牵头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等法治细胞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向上级推荐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12个、法治示范乡镇8个、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2个。我县被市委推荐为全市唯一“省级法治示范县”创建单位。

  组建成立了由全县法律服务单位、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普法志愿者等力量的法制宣传队伍,深入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暨普法宣传月、法制宣传进基层、送法进两会、企业法治大讲堂和“12.4”首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在继承以标语、车载广告、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创新开通了《**手机报》,全年共发布信息76期;举办《法之大观》电视节目13 期,开展“百场法治文艺进基层”巡演活动37场次,构建了廉政(法治)文化小区、法治(德育)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大道(长廊)、新农村(禅悦)文化,初步形成了白水至木门(金溪)、东河至万家(鼓城)法治文化示范带。

  二、深入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平安**建设再添新保障

  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重心下移的要求,今年新打造了双汇、农建等4个规范化司法所,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管理,建立健全了各种制度,做到了规范,统一;公开招录了5名司法助理员,使全县专职司法所达到了18个;购置了电脑、照像机、办公桌椅等,提高了基层办公装备能力;4月份,邀请市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对全县专(兼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我局业务用房已经完成了方案初设、环评、建设用地许可等程序,正有序推进。

  继续以“无诉无访村(居)”创建活动为抓手,整合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等资源,发挥其专业优势,参与“三案”攻坚,努力化解一批老案、难案、积案,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认真组织和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积极开展了春耕大忙期间、农村土地确权等专项矛盾纠纷治理。从组织、阵地和队伍建设入手,抓好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县382个村(居)调解组织换届选举全面结束,新打造了木门寺社区、普济代池坝村等5个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新建立了省际边界调解委员会1个(万家乡与陕西宁强县毛坝河乡),新成立建筑行业、企业、林地纠纷3专业调解委员会。加大调解员的培训力度,4月份邀请市局相关科室对全县专(兼)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6月份,又组织全县乡镇调委会主任到市委党校参加学习。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和调解网络信息库,继续开展“十佳县级人民调解能手”、“明星调解室”评选活动。

  全年共全县调解处理案件2782件,成功调解2691件,调解成功率为96.7%。实现了“四提高”、“四下降”目标。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水平得到新提升

  行业管理得到新强化。围绕“三化”建设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突出抓好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执业准入、诚信评价、信息公开、失信行为披露等机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开通了“公证绿色”通道,做到规范、阳光和依法办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服务领域得到新拓展。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文件,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开展了“百镇千村”免费法律顾问活动。县委、政府成立了法律服务团,法律顾问人员主动参与各级各部门关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律论证,动员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外来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出点子、想办法、解忧愁。

  业务能力得到新提高。继续开展 “十星”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五项制度”,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形成正确的执业导向。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情系农民工”等系列专项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请律师难的问题,强力整合行政资源,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权力度。

  截止目前,全县法律服务单位担任法律顾问458家,刑事诉讼辩护135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482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67件,参与接待处理群众信访162件,解答法律咨询11798人次,办理公证41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60余万元,新建法律援助站4个,提供法律咨询人数20xx人次,办理援助案件304件。

  四、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和谐**再增新举措

  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判前调查、案后评估和案后监管三大工作制度,完善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从组织管理、工作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规范。二是强化培训,各乡镇由司法所长组织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强了同政法部门的沟通,配合检察院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矫正对象的人数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比对,严防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的作用,重点抓衔接登记、例会、档案、统计、信息、奖惩制度的落实,实行了“必访制度”、“一人一档案”、“一帮一结对”等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督导、同考核。三是加大基层组织机构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县、乡(镇)、村(居)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落实了兼职人员。四是加强帮扶力度,树立正面典型,积极联系劳动社保部门,给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做好帮教工作向外、向后、向前的“三个延伸”,树立了木门刑释解教人员石某回乡创业的典范。

  目前,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29人,解矫358人,在册171;协调解决帮扶资金5万余元,安置帮教率达100%,无一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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